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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方案印发!福州推动高新区对上街镇进行整体托管-凯发网站

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1000万人,城区人口达500万人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自福州日报 2022-05-27 03:01:55 我要评论
[导读]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建设福州都市圈,福州印发《榕聚千万人口专项行动方案》。

重磅!

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

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建设福州都市圈

福州印发专项行动方案

提出——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

加强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

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范围

推动高新区对上街镇进行整体托管

部分人员享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

力争到2025年底

全市常住人口达1000万人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建设福州都市圈,福州印发《榕聚千万人口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人口布局更加合理,人口结构不断优化,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常住人口达1000万人,城区人口达500万人,迈向国际化城市进程实现新突破,形成仓山、福清2个县(市)区人口超150万长乐、闽侯2个县(市)区人口超100万、3个县(市)区人口超50万、5个县(市)区人口超30万的“2 2 3 5”人口发展格局

 

人口要引得来,更要留得住。行动方案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大投入,保住人口原有存量的同时,留住人口新增量为此,福州将实施九大行动,推出41条措施——

 

 

建设产业强市
打响五大国际品牌

 

“建设产业强市引人行动”包括7条措施:壮大产业规模吸引人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加高端岗位从业人口;深化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增强园区对人口承载能力;强化中西部劳务协作,建立中西部劳务协作基地,组建企业招工联盟;加大引进中西部技能型从业人员;加强都市圈及中西部校企合作;多举措拓展居民增收渠道

 

 

 

其中,在壮大产业规模吸引人口方面,加快打响海上福州、数字福州、新型材料、海港空港、闽都文化五大国际品牌,发挥产业对人口吸引作用,深入实施扶持龙头、产业链链长制等专项行动,围绕现代海洋工程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纺织功能新材料、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文创旅游等16条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吸引一批产业人才、产业工人来榕就业。

 

重点发挥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绿色冶金新材料等制造业产业链人口集聚作用,力争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超1.4万亿元,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到20家以上,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超1.6万亿元,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到30家,实现全市工业产业工人数量增长。

 

 

打造“三创”高地
高标准建设科创走廊

 

 

“打造‘三创’高地引人行动”包括4条措施: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依托“云、大、物、智、区”先进技术,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和网络化众创空间。高质量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平台。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改扩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运营建设。

 

 

高标准建设科创走廊。以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为创新引领,用好海峡实验室、闽都创新实验室等平台,加快构建“一城四区,十片多点”的科技创新走廊空间格局,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将科创走廊打造成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吸引福州都市圈人才到科创走廊创业。

 

完善创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面向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始人、高层次人才开发创新创业担保贷、商标、专利等质押融资贷款。

 

鼓励海外华侨华人、台湾青年来榕就业创业。

 

 

建设人才强市
可享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建设人才强市引人行动”包括5条措施:扩大人才储备政策覆盖面;完善人才认定、引入和培育机制;提高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待遇;加强福州都市圈大中专院校引才宣传;加大引人留榕交通优惠力度

 

福州区域内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新落户的人员,均可享受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

 

开通不久的地铁5号线

 

 

 

提升城市品质
推动高新区对上街镇进行整体托管

 

 

“提升城市品质引人行动”包括3条措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福州新区、高新区、福州大学城、福州物流城、丝路海港城、东南汽车城等新区新城建设,加速与主城区融合,推动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村改居,高起点推进三江口、闽江口、福清湾、罗源湾等重点地区发展,以更大空间格局谋划城市发展并引导人口向新区新城汇聚

 

 

提高基础配套设施品质。强化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功能,建成布局完善、立体互联的综合交通网络,实现与周边城市对外高速互达,城市内部互联互通。推动滨海新城、福州大学城等新区新城及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开展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各牵头单位对公共交通、医疗、养老、托育、保障房等建设予以政策倾斜或扶持,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遵循“区划不变、户籍不变、整体托管、利益共享、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动高新区加快行使上街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扩展阅读:
 

上街镇地处闽侯县中南部,东临乌龙江,南接南屿镇,西与竹岐乡相邻,北隔乌龙江与荆溪镇相望。

行政区域面积139.16平方千米,下辖5个社区和19个行政村,包括上街社区、新峰社区、红峰社区、庄南社区、博海湾社区,侯官村、厚美村、沙堤村、联心村、榕桥村、溪源宫村、美岐村、青州村、岐安村、岐头村、中美村、金屿村、浦囗村、建平村、蔗洲村、厚庭村、马保村、新洲村、马排村

2013年7月,福州高新区正式托管闽侯县南屿镇和上街镇5个村(建平、新洲、厚庭、马排、马保),全面行使托管区域的经济社会职能。整合后的福州高新区总面积约193.0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面积约66平方公里)。

2021年8月16日,福州市政府召开研究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规划会议。根据方案,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规划范围约104平方公里,包含大学城片区、上街片区和福州高新区(其中高新区辖区面积68平方公里,闽侯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拟以“东南硅谷、山水智城”为发展愿景,将东南科学城建设成为国家东南科技创新中心、智造中心,宜学、宜研、宜业、宜居、宜游的高品质新城。

 

 

建设教育强市
加强福州新区教育扶持

 

“建设教育强市引人行动”包括4条措施:加强教育集团建设,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全市新增10个以上教育集团,力争到2025年教育集团数量达100个

 

在全市范围内大幅度增加普高学位,到2023年扩容学位1万个,到2025年扩容学位1.7万个。加强福州新区教育扶持。扩大福州新区学位供给,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近入学需求。

 

实施多子女家庭初小幼就近入学入托。子女在滨海新城、福州大学城等新区新城及六县(市)就读普通高中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在该高中周边的初小幼学校入学入托

 

 

优化医疗养老服务
促进医疗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优化医疗养老服务行动”包括4条措施:优化医疗资源布局。2022年全市床位力争达到4.5万张,2025年全市床位力争达到5.3万张。调整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新区、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延伸转移,对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区域,落实规划配建医疗卫生设施

 

促进医疗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市县两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孟超肝胆医院与浙江大学附属医学院第一医院共建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每个乡镇规划设置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卫生所,每个街道办事处3万至10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按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力争打造“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末养老床位增至5.2万张,2025年养老床位增至6万张。

 

 

保障生育配套服务
支持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建设托育服务

 

 

“保障生育配套服务行动”包括2条措施:依法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及男方照顾假等政策规定,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提高托育服务保障能力。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业(产业)园区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力争2022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县(市)区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岁-6岁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下,招收2岁-3岁幼儿。鼓励2022年后有条件的新建、扩建幼儿园,在满足3岁-6岁规划学位所需建设规模的前提下,通过新增用地用房的方式开设托育班。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保障住房促进安居
加强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

 

 

“保障住房促进安居行动”包括5条项措施: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小户型、低租金”房源,重点向新市民、青年人供应。持续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外来就业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鼓励和推动租赁补贴发放。进一步发展限价商品住房,着力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加强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按照规定予以适当照顾。

 

此外,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范围,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型商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加强工业(产业)园区就业人员住房保障,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工业园区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落实来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将来榕就业创业台胞同等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设立台胞公租房

 

 

夯实基础提升质效
 

 

“夯实基础提升质效行动”包括7条措施:建立推动人口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监测机制;完善人口发展服务;提升户籍服务水平;设立大学城人口人才服务中心;优化在榕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服务保障;深化平安城市建设

 

 

一起期待吧!

 

 

 

[编辑:徐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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